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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东南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启动IV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通知
各县(市)减灾委,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:
针对本轮干旱灾害造成的重大影响,按照《黔东南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》规定,并综合考虑当前高温晴热天气和旱情进一步发展趋势,州减灾办决定,于2月25日12时启动黔东南州IV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。
各县(市)减灾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,组织开展灾情会商,视灾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自然灾害应急响应,科学准确报送灾情,及时开展救灾救助。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积极发挥部门优势,高效协作,形成抗旱救灾工作强大合力。各县(市)减灾委、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,落实落细各项抗旱保供水措施,特别是要全力保障群众口粮和生产生活用水需求。
黔东南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2月25日